第(3/3)页 很快就想到昨晚跟朋友吃饭,听说陈家庄送来二十多只狼尸的事情。 明白对方是陈家庄的,那是他们县唯一一个几乎都是同族的村子,很不好惹。 “大憨,我比你年长几岁,以后你就喊我四哥,如果找到年份高的药材或者打到不错的猎物,就来镇上找我,价格绝对比回收站高。” 陈耀一脸开心点头:“四哥,我记住了,有好东西一定过来找你。” “哈哈,好,就这么说定了,到时候在街上随便一打听,就能找到我那。”说着站起身,往外走去。 白老四混迹黑市这么多年不倒,不止因为有着后台,更主要的就是他懂人狂必有祸的道理,所以不涉及利益的时候,对谁都和和气气。 这小子身手好,还是陈家庄的人,没必要的话,他是不准备交恶,说不定哪天真有好猎物送过来呢。 把人当成武器用的主,身手差了才有鬼呢。 “白爷,这就是个傻小子,对他那么客气干嘛?” 白老四笑着摇摇头:“这种人最是一根筋,而且身手还好,既然没有利益关系,为什么要交恶呢。” “还是四爷考虑的周全。”小弟拍了句马屁。 陈耀大口吃完饭,又要了份红烧肉,买了个饭盒装上,才背起口袋往外走去,心里也是觉得有趣。 事情他做的干干净净,谁也找不出问题,不过跟对方认识一下,以后还真可能用到对方。 地头蛇的用处还是很大的。 “哎,陈家庄的名头真是好用。” 一路开心的回了村。 陈书文看到他,喊道:“大憨,上午没找到你,一会去队部把狼肉领回去。” “叔,都有吗?” 陈书文笑着拍了拍他:“放心吧,都有,不过你功劳大,比别人多,有十斤肉。” “谢谢叔,我把东西放回去就去拿。” “行了,去吧。” 陈耀一脸开心的回了家:“媳妇,我回来了。” 何春晓听到他的声音,也是快步走了出来:“大憨,你吃饭没有?我在窝里给你温着饭呢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