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5章 大结局了吗-《兵王之我是一个交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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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晚,新州市警局发布了第二份通报。这份通报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,针对广大网民连日来的种种疑惑,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说明。
通报中声称,此前被网友扒出的打人女子是城管局副主任的信息并不真实,只是同名同姓造成的误会,该女子实为越山区本地一名普通村民,从事个体经营。
至于网传的居家拘留一说,同样被指不实,通报明确表示女子已被正式拘留。
而网友们高度关注的那名黑衣男子,通报里也作出了澄清。他并非警察局的民警,和打人女子是同村的村民,两人相互认识,且均无公职身份。
通报还提到,打人女子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,表达了悔过之意,不仅写下了道歉书,还获得了被打男子的谅解,愿意承担全部医疗费及相关损失赔偿,并附上了一份和解协议书作为证明。
最后,通报将该案件定性为一起普通的行车纠纷,称其情节尚未构成寻衅滋事。
这份通报一出,网友们反而更糊涂了。被打男子前几天还在视频里态度坚决地高喊绝不和解,这才过去短短两三天,怎么就突然达成和解了呢?
显然,大多数网友并不买账。想打人就打人,想骂人就骂人,这还算是法治社会吗?
逆行、加塞、打人、逃逸,这么多行为加在一起,只拘留十天,还不构成寻衅滋事?难道法律也看人下菜碟,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?这女子背后的保护伞到底有多大,才能让通报如此颠倒黑白?
网络上的质疑声,愤怒地声浪此起彼伏,比之前更加汹涌。
更有细心的网友翻出了两年前的一桩旧案。当时有个学生因积怨报复当年的老师,扇了对方四巴掌。而且还是并非毫无缘由的恨意,是相识之人积下的怨气,可最终学生被判了一年六个月的刑期。
反观这次的打人女司机,与被打者素不相识,无冤无仇,行事却比当年的学生嚣张得多,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更为恶劣,怎么看都更符合寻衅滋事的要件。
可结果仅仅是行政拘留,甚至还是居家拘留。同是打人,判决却天差地别,这样的差距实在让人难以理解。
尽管广大网友满心不服,可心里都隐隐觉得,这件事或许已经走到了大结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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